滁州学院教师宿舍网络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办〔2017〕11号)

文章作者:信息中心时间:2018-05-07浏览:767

滁州学院教师宿舍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校政办〔2017〕11号

《滁州学院教师宿舍网络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11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滁州学院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第一条 本办法为加强教师宿舍网络管理制定,适用对象为接入教师宿舍网络的用户。

第二条 所有入网用户都必须遵守《滁州学院校园网络管理规定》。

第三 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中心和Internet服务提供商的收费政策,为保证网络资源的合理使用,适当减轻学校经费压力,用户需分担部分网络维护的费用。

第四条 接入办法及程序

1用户在申请接入网络之前需要准备好入网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如电源、室内布线、计算机等并安装好操作系统。

2填写《滁州学院教职工入网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交至信息中心。

3.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用户室内环境符合网络接入条件后,方可为用户开通网络。

第五条 收费标准

计费采用“包月制”,费用标准由学校会议审定,费用由财务部门每月从用户工资卡中代扣;费用标准如有变更,需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施行。

第六条 交费办法及管理

1用户递交申请表后的下个月开始计费。

2.每月一次,由学校财务处直接从教师工资中扣除。

3.教师用户缴纳的网络使用费统一纳学校账户。

第七条 退网

1.教师用户上网账号开通三个月后方可申请退网,退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入网。

2.退网教师用户需填写《滁州学院教职工退网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报送至信息中心。

3.财务部门将从提交申请日起的下一个月,停止从其工资代扣网络使用费。

第八条 服务

1.信息中心为教师用户提供网络连接的技术支持,包括电话支持及现场网络故障处理。信息中心在接到用户报修的2个工作日内为用户排除网络故障,故障范围只涉及网络连接,用户机器的硬件和软件故障不在此范围内。

2.信息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为具备网络接入条件的教师用户开通网络。不具备网络接入条件的教师用户,开通网络的时间将视网络施工情况而定。

3.对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遗属且要求入网用户可参照上述规定,缴费方式为每年年底至财务处提前预交下一年度的网络使用费。

第九条 附则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9日

终审人: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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