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毕业生校园卡中余额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3-06-21浏览:357

2013届在校生即将毕业离校,经研究学校将为毕业生办理校园卡余额退还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2013届毕业生校园卡包括:2011级专升本各专业、2009级各本科专业、2010级各专科专业学生使用的校园卡。 

2、2013年7月1日前,如卡中有余额未消费完毕,可于2013620日至2013630间,在两校区校园卡充值处办理余额退还。校园卡不回收。

3、 请同学们在余额退还前办理好图书借阅、上网计费、电费计费等手续。

4、201371日起,毕业生校园卡将自动转为校友卡,仍可持该卡在校内消费,不再具有其他功能。欢迎同学们常回母校看看。

 
 
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
2013年6月20日

终审人:于春燕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