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教职工家属办理校园卡(临时卡)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3-01-08浏览:632

  为了进一步方便教职工家属生活,经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给予教职工家属办理校园卡(临时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该卡仅具有消费功能,可在食堂、校内商铺等消费点进行刷卡消费。

(2)办理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校区食堂充值中心登记办理,地点为:琅琊校区在食堂旁,会峰校区在食为天食堂旁。

(3)如需自助圈存,需办理圈存业务对应的工商银行卡,相关情况请在登记信息时咨询食堂充值中心工作人员。

(4)办理校园卡(临时卡)收取工本费20元/张。

 

 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工作小组

2013.1.5

终审人: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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