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弱电间管理办法(校政〔2019〕45号)

文章作者:郝发婷时间:2019-05-23浏览:741

滁州学院关于印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三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校政〔201945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滁州学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滁州学院弱电间管理办法》《滁州学院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滁州学院

2019523


滁州学院弱电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校建筑物内的弱电间(以下简称“弱电间”)是校园弱电系统的关键节点,是保障校园网络物理层安全的重要区域。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弱电间管理,促进学校弱电工程的规范有序开展,保障学校网络通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校园弱电间的主管部门,负责弱电间管理;信息中心须联合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定期对弱电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弱电间巡检记录表》。

第三条 各运营商对弱电间安装的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 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弱电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非信息中心人员因校方相关项目施工而需进入弱电间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弱电间施工申请表》,明确施工事由、施工人员、工期和施工内容等,并经相关单位签章后,到信息中心领取钥匙,钥匙必须在领取当日归还,不得随意转借、不得配置钥匙。

第六条 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弱电间施工、或者未按审核内容进行施工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信息中心有权拆除其敷设的线路及安装的相关设施,并追究其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 凡违反如下规定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强行拆除违章设施等处罚:

1.拆除、破坏、损坏、改变弱电管网(线)或标识,或改变其性质用途。

2.擅自在弱电间接入设备,或在弱电管网内布置各类线路。

3.擅自破坏或更换门锁。

4.在弱电间内吸烟、饮酒、进食、乱扔垃圾、堆放杂物。

5.携带或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磁性等对设备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6.其他损害、侵占学校弱电间和管网(线)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弱电间施工申请.docx

最新更新时间:2019年5月23日

终审人: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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