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琅琊校区网络改造工程采购(自主采购)

文章作者:郝发婷时间:2018-07-10浏览:315

尊敬的供应商:

因我校信息化建设需要,信息中心拟对附件1中的网络设备、施工及其辅材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附件1)。

要求:

1、需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邵老师0550-3511047

2、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3服务要求: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所投产品以及施工质量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质保服务(包括部件、人工、现场响应、AP掉落、线槽脱落等免费保修)。在质保期内,一旦出现因设备及施工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中标人账户向我校转账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2.供货和付款: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时按综合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旧物拆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中所用网线、AP由校方提供,这两项投标人无须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2018716日下午15时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司公章报送信息中心(信息楼105)。

4.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信息中心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550-3510512

附件1:琅琊校区网络改造工程量清单.xls

附件2:琅琊校区网络改造工程投标函.xls



终审人:于春燕

返回原图
/